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轻质建筑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自主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轻质建筑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广西瑞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崇左市扶绥县新宁镇空港大道59号。
公示时间:2022年2月15日—2022年3月1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覃工
电话:18775387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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