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等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0〕4号)的规定,我单位开展“上林县人民法院迁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咨询工作。
经验收组调查与分析,并根据《上林县人民法院迁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编制情况,验收组认为“上林县人民法院迁建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落实了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上林县人民法院迁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开,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上林县人民法院或广西南宁师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建设单位:上林县人民法院
地址:上林县大丰镇南环路217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工/18977175518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咨询单位:广西南宁师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57号虎邱商业综合楼第十层
联系人及电话:陈工/14795392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