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的要求的有关规定,现将广西宏隆生猪生态养殖项目二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西宏隆生猪生态养殖项目二期扩建工程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广西宏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隆安县都结乡天隆村隆怀屯班弄及隆弄一带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扩建工程拟建猪舍、污粪处理设施及辅助用房等,扩建完成后年出栏生猪12000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广西宏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隆安县都结乡天隆村隆怀屯班弄及隆弄一带
联系人:潘总 联系方式:13768392938
邮箱:44282154@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广西南宁师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北路2号大唐天城7号楼2108室
联系人:何工 联系方式:0771-3924767
邮箱:gxnnsyhb@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向建设单位反馈。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示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广西宏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2日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请点击下方链接